工业亚硝酸钠(工业亚硝酸钠是不是危险品)

封面新闻记者吴冰清实习生刘玉玲色、香、味、形是评价食品感官质量的重要因素。一些不法商家为了增加销量,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肉制品。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3月14日

封面新闻记者吴冰清实习生刘玉玲

色、香、味、形是评价食品感官质量的重要因素。一些不法商家为了增加销量,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肉制品。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

3月14日,在四川省消保委召开的“3·15”新闻通气会上,公布了这样一起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

胡经营着一家牛肉加工厂。为了增加肉制品的色泽,他通过在每50公斤冷冻牛肉(腿肉或腱肉)中加入3.5公斤食用盐和100克工业亚硝酸钠来腌制牛肉,并将其制成可以直接出售的白水牛肉(红烧牛肉的半成品)。一些半成品然后被加工成红烧牛肉。

江油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对其牛肉加工厂进行检查时,当场发现未启封的工业亚硝酸钠。经食品抽样检验,发现每公斤红烧牛肉中含有14毫克亚硝酸钠。

工业亚硝酸钠是一种工业盐,是一种致癌物。它不应该用于食品加工。非法使用工业亚硝酸钠加工食品,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截至案发,胡某已使用工业亚硝酸钠9.1公斤,加工白水牛肉2502.5公斤,价值130130元。同时,胡并未办理食品小作坊备案证明。

对此,江油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散装红烧牛肉8.18kg,散装冷冻牛肉29.28kg,散装蹄筋肉100kg,腿肉375kg,蹄筋肉100kg,工业亚硝酸钠30.90kg,罚款130.13万元;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罚款100元;未按规定提出警告的;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执法人员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红烧肉产品时,要多注意食品安全,而不能只看光鲜亮丽的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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