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车牌价格(租赁北京牌照车多少钱)

京牌租赁合同无效,出租方租金需返还。随着参加车牌摇号的人越来越多,每年分配的车牌指标越来越少,在北京拿到一个北京车牌越来越难。一些急着用车的人与他人签订车牌转让

京牌租赁合同无效,需要返还租牌人租金

京牌租赁合同无效,出租方租金需返还。

随着参加车牌摇号的人越来越多,每年分配的车牌指标越来越少,在北京拿到一个北京车牌越来越难。一些急着用车的人与他人签订车牌转让或租赁协议,导致“借名买车”的现象。一些汽车4S店甚至在出租(或出售)车牌的人和出租(或购买)车牌的人之间充当中间人和介绍人。“一站式”服务让他们想买车。但是,买卖或者租赁他人的出租车牌照合法吗?据悉,北京法院网曾公布过“租了车牌后摇到车牌诉至法院退租”“到期后租给亲戚怕被拒摇车牌”等案例。

丰台法院官网显示,2012年1月至2018年3月,丰台法院共审结小客车指标转让民事案件72件。涉及小客车指标转让的案件矛盾日益复杂和突出,难以通过调解结案。

近日,王(甲方)与贾(乙方)签订《车牌使用协议》,约定甲方持有北京市机动车车牌,为甲方身份证合法登记人,乙方以自有资金购买机动车;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上述车牌的无限期使用期,甲方将向乙方收取一次性车牌使用费人民币10万元整。协议签订后,贾向王支付使用费10万元,并将所驾驶的车辆登记在王名下继续使用。庭审中,贾表示愿意将车牌号还给王,但称自己不具备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条件。

法院认为:

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王与贾于2017年3月19日签订的《车牌使用协议》,扰乱了国家对居民身份证的规范管理和北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公共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因此,双方签订的车牌使用协议无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无效后,王应向贾返还车牌使用费5万元,贾应尽快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政府颁布227号令,颁布实施《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调控规定)。调控条例规定,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向指标调控机构登记。该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不得转让。根据这一规定,个人取得小型客车号牌的前提是取得配置指标。对此,律师周垂坤表示,目前北京使用汽车牌照的资格要经过相关程序和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查。但是,规避调控条例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基于此,合同有被确认无效的风险。

实践中,未取得小客车配置指标的人,最终需要借用原取得指标人的名义买车,无论是私下与他人签订小客车租赁或买卖协议,都是“借名买车”,违反了调控条例的相关规定,扰乱了国家规范管理居民身份证和北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公共秩序。根据《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与他人签订出租、出售小客车(车牌)协议属于违法行为。这样的合同应该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机动车指标(车牌)转让或租赁协议签订后,如果一方反悔,很可能在租赁、转让费、协助办理车辆过户等方面产生纠纷,另一方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也会遇到很多麻烦。所以在此提醒大家,出租或转让车牌指标是违法的。小心用竹篮空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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