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转弯半径(大型消防车转弯半径)

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编写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非强制性条文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经发布。指南对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些问题进

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编写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非强制性条文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经发布。指南对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权威解读!

消防车转弯半径(大型消防车转弯半径)插图

首先,关于消防车道

1.多层住宅小区如何设置消防车道?

2.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如何执行?

二、关于消防救援现场

1.住所尽头有业务时,救援现场如何安排?

2.消防车的载重量是怎么算的?

3.隐形救援现场可以做吗?

首先,关于消防车道

Q1: 2.2.1面积小于建筑规范第7.1.2条和第7.1.3条规定的多层建筑是否需要设置消防车道?

需要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与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应小于5m,最不利防火分区主要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大于60m;多层住宅建筑,消防车道与最不利单元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大于80m。

Q2: 2.2.6穿越沿街建筑设置消防车道问题:拐角处沿街建筑一侧长度大于160m。如果有环形消防车道,还需要设置穿越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吗?

根据《建筑规范》第7.1.1条,有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可以不设穿过该建筑的消防车道。

Q3: 2.2.11当航站楼消防车道长度大于什么时,是否需要设置消防折返点?《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2019)第5.2.2条第5款:当断头路长度大于120.0m时,应在断头路处设置不小于12.0m×12.0m的折返点。这里的路不是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应尽可能由组内道路或城市道路连接。当需要形成末端消防车道时,其长度不应大于35.0m当末端消防车道大于35.0m时,应设置回火场,具体要求按建筑规范的相应规定执行。

Q4: 2.2.10多层和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应分别执行多少?

消防车的转弯半径是指内径。多层、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消防车转弯半径分别不小于9m、12m和18m。

二、关于消防救援现场

Q1: 2.2.2建筑规范第7.2.1条:高层建筑应沿至少一个长边或1/4周长且不少于一个长边长度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高层住宅的末端单元有时会设置与住宅单元重叠的商业服务网点。为此,为了满足长边的要求,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设计成L形。而高层住宅与长边不对应的山墙往往没有外窗,一楼也没有对外出口。所以消防车登高作业现场此时满足一条长边的要求意义不大。有没有其他办法解决?

高层住宅末端单元设置的商业服务网点与住宅单元的重叠部分不应影响消防救援,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的长度可适当减少,减少的重叠部分不应大于10.0m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能到达住宅单元或每户的楼梯间出入口时,住宅建筑可认为满足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的要求,但公共建筑不能遵循此要求。

Q2: 2.2.3建筑规范第7.2.3条: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对应的建筑范围内,应有通往室外的楼梯或通往楼梯间的入口。这个入口扩大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后进入楼梯间可行吗?

消防车登高作业地点一般应设置在建筑物的出入口侧或疏散楼梯对应的一侧,以便消防人员尽快安全到达着火楼层。因此,有必要在与建筑物和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相对应的区域设置通向室外的楼梯或通往楼梯间的入口。以下方法被视为符合规定:

1楼梯间通向外门;

2.通过专用疏散走道连接楼梯间外门;

3.将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前室疏散至外门。

Q3: 2.2.5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受建筑布局影响。利用城市道路可行吗?消防车道与建筑物之间的室外机动车停车位是否视为消防车作业的障碍?

1 .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原则上应设置在建筑基地内。在建筑基地外设置的,应经主管部门(如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市政、绿化等部门)书面同意。还应确保消防车登高作业现场内无高大树木、高压线和架空空线路等影响登高作业的障碍物。

2消防车道与建筑物之间设置的室外机动车停车位,应视为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Q4: 2.2.7《建筑规范》第7.2.2条第3款规定,消防车登高作业现场下方的建筑结构、管道、涵洞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多少钱?另外,隐形消防车道和隐形消防车能爬上手术现场吗?

一般情况下,消防车载重量应根据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确定。

1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建筑,一般要求地面能承受40T消防车荷载;对于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一般要求地面能承受75T消防车的荷载。

2隐形消防车道和隐形消防车登高作业场所(如设置植草砖等。)都不利于日常管理和消防救援,有的还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所以在建筑基地尽量避免使用隐形消防车道。否则,应当设置醒目标志,并采取措施保证消防车安全使用和快速通行。

Q5: 2.2.12在消防车登高作业现场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的要求中,以建筑外墙的哪一部分为基准计算距离?

消防车登高作业现场与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以不影响消防车救援为前提。这里的建筑外墙是指高层建筑主体的外墙,包括裙楼的外墙。无论建筑外墙有多凹凸,都要从最近的外墙算起。

Q6: 2.2.13在住宅消防车登高作业现场相应范围内,宽度较小的门厅和建筑底部局部凸出的楼梯超过4m时,消防车登高作业现场是否视为不连续?

消防车登高作业现场与建筑物对应范围内,无深度超过4m的裙房(其余可有深度超过4m的裙房)。如果有,则认为消防车登高作业现场是不连续的。

Q7: 2.2.14根据《建筑规范》第7.2.1条,对于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建筑,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可间隔布置。间隔布置时,是否需要在每个场地设置通向室外的楼梯或通向楼梯间的入口?

当反车辆攀爬作业场所间隔布置时,每个场所应设置一个通向室外的楼梯或楼梯入口。

Q8: 2.5.15按规定设置避难层的建筑,剩余空房间与避难层空房间防火分隔后,可用于建筑的其他用途?避难区需要对应消防车登高作业现场吗?

1公共建筑的避难层只能设置设备用房和避难区,除设备用房外不能设置其他功能用房。在保证设备用房使用和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的条件下,避难层可以不将整层楼作为避难层,但避难层应通过无门窗的防火墙与其他区域隔开,其他区域可通过上下楼层跳跃使用。另外,如果避难层上的避难层一分为二,两个避难层之间要有走廊连接。

2避难区的至少一侧应与消防车登高的作业地点相对应。

图图标准提醒:超高层住宅要注意这一条。

Q9: 2.2.8消防电梯的出口是否应直达消防车登高作业现场?高度大于54m的居民楼避难室是否应设置在消防车登高作业现场一侧?

1消防电梯的出口应直通或直接面对消防车攀登作业现场,以便消防人员快速进入消防电梯。如果确实有困难,应当通过公共区域或者疏散通道方便到达消防车登高作业现场。

2高度大于54m的居住建筑避难室宜设在消防车登高作业现场的一侧,便于消防人员快速有效地施救。如果确实有困难,房屋的避难室应尽量靠近消防人员能够到达的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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