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防火墙

短视频和长视频的直接矛盾由来已久,终于在今年4月底撕破脸了。短短一个月,从国家监管层面到行业头部平台再到影视圈知名艺人,多方集体发声,共同抵制短视频领域的抄袭、

短视频和长视频的直接矛盾由来已久,终于在今年4月底撕破脸了。

短短一个月,从国家监管层面到行业头部平台再到影视圈知名艺人,多方集体发声,共同抵制短视频领域的抄袭、处理、剪辑等侵权乱象。

原始视频的成本很低,但是利用现有素材,直接携带或者剪辑都很简单。就像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的兴起,短视频正在经历这样一个狂野的时代。风口上,猪都能飞。如果你没有猪,你可以“偷”别人的猪飞起来。

今天就让我们抛开长短视频的恩怨,回到法律的角度,看看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如何认定,如何保护内容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短视频剪辑的再创作有着悠久的历史

1426版权监测中心发布的《2020年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显示,2019年至2020年10月,共监测疑似侵权链接1602.69万个,独家原创作者侵权率高达92.9%。其中,热门电视剧、综艺节目、院线电影是被侵权的“重灾区”。

在电影领域,视频剪辑和处理的鼻祖应该是雨果。2006年,他将陈凯歌导演的电影《无极》重新剪辑配音,制作成恶搞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成为当年的热门事件。骂陈凯歌雨果的那句“我觉得人不能这么无耻”也成了当年的流行语。方曾向两家传播该视频的网站发出律师函,认为其侵犯了《无极》的版权和名誉权。但视频作者胡歌表示,视频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个人娱乐和学习。之后影片没有上法庭。

回归法律角度,聊聊短视频剪辑侵权风波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截图

然而人生如戏。成名后的胡歌并没有走上恶搞短视频的道路,而是转而以拍广告为生。与胡歌一起制作恶搞电影的兄弟龚格尔在2019年成为了电影《流浪地球》的编剧和制片人。

是台湾省Upmain Valley Amo,其“X分钟看完一部电影/电视剧”系列短视频的特点是将一部两小时的电影剪辑到10分钟以内,并配以创作者以调侃为主的解说。因为能省时省力省钱快速了解一部电影,所以有很多忠实观众。

回归法律角度,聊聊短视频剪辑侵权风波

台湾省Upmain Valley Amo被多个版权方指控。

2017年以来,古阿莫被KKTV、水集成、迪士尼、得力、车库等公司指控侵权。古阿莫辩称,其视频符合网络著作权合理使用原则,属于二次创作,没有侵权,且制作视频的目的是为了教育看不懂电影的人,而不是为了获取利益。

之后,古阿莫和五家公司进入调解阶段。到现在为止,顾阿莫在的视频还在更新,但主要是以外国电影为主。

谁是侵权人,博主还是短视频平台?

“古阿莫侵权案”仍悬而未决,因为在台湾省乃至整个中国大陆地区都没有类似的司法先例。现在大家都快要忘记古阿莫侵权案了,长久以来的长短视频矛盾终于通过短视频侵权表现出来了。

就长视频平台来说,就是在抢我的客户。我拿我的内容进行二次加工赚钱,有点说不过去。

不过视频片段虽然是古阿莫完成的,但却是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如何识别侵权人?对此,TOP君咨询了几位律师。

北京史静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玲表示,侵权人的认定必须是编辑上传视频的短视频博主无疑是侵权人,但短视频平台是否构成侵权要根据情况来讨论。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会有“避风港原则”,即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为客户端提供搜索或链接服务时,在收到权利人通知后,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断开与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不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某短视频平台博主上传了一个未经授权编辑的小视频。平台收到无恶意侵权通知后,及时将该作品下架删除,因此无需承担侵权责任。但不承担侵权责任不代表没有侵权,只是删除后不用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所以,一般来说,短视频博主和短视频平台都是侵权人,但在避风港原则下,短视频平台未必要承担侵权责任。

北京金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赞同这一观点。“虽然短视频平台不是侵权人,但是为了规避侵犯著作权的风险,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适当的注意义务。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等措施。必要时,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积极审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如果著作权人被告知侵权,有义务删除或断开链接,否则视为侵权。”

被侵权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无论是长视频平台还是版权方,当发现自己的内容被复制、编辑或恶搞时,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孙玲律师说,现阶段主要由民事侵权行为来决定,被侵权人可以通过起诉侵权人来救济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短视频平台是开放的,所有用户都可以发布自己的创意内容与大家分享,所以侵权者大多是自然人。目前还没有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明确的机关或单位直接处罚独立的个人侵犯著作权的规范性内容。就像交通处罚一样,可以直接到交管部门缴纳罚款,完成处罚措施。所以基本上是通过诉讼,同时起诉用户和短视频平台,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到短视频,如果只是为了个人爱好而制作并上传到网络,并免费提供给观众,没有任何利益,则不视为商业使用。但随着粉丝的增加,他们的节目带来的流量经济让创作者获得了商业合作机会。即使视频是免费提供给观众的,也是商业用途。但是,并非任何商业使用都不构成合理使用。如果短视频作者在原创作品中加入新的表达方式和意义,并使原创作品在被使用的过程中具有新的功能或价值,则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不构成侵权。因此,如果短视频只是提炼了影视剧的情节,而整部作品都集中在影视剧的故事情节上,其创造性较弱,不应视为合理使用;如果其内容侧重于对电视剧的解释和评论,则可以构成合理使用。所谓“免责”检查的要件,不在于是否具有营利目的,而在于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不损害著作权人的相关利益。”

携带境外视频违法吗?

我们经常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到很多海外内容,这些内容都是由YouTube和网飞等海外视频平台的一些博主承载的。那么,这些内容违法吗?

回归法律角度,聊聊短视频剪辑侵权风波

孙玲律师表示,《著作权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所有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出版的,根据著作权法也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由此可见,与我国签订有关条约的国家的国民在中国境外创作的作品,也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中国有长城防火墙,限制了国内网民与外界接触的机会,但这并不意味着外界的作品不受中国法律保护。国内很多短视频博主正是利用这一点,将外界发布的视频偷偷运到国内进行发布,或者对外界的视频内容进行编辑发布,从而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是违法的。”

“国内也有过这类案件的诉讼审判,但目前没有国外作者诉国内自然人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大部分是法人诉法人侵权的案件,双方一般都是比较有知名度和财力的大公司。由于这种诉讼成本较高,国外作者发现被国内网友侵权时,大多会先私下警告国内作者,同时向视频网站投诉视频和载体。一般视频网站都会及时删除这些侵权内容,侵权者也会及时向国外作者道歉,因为大家都不想惹麻烦。”

北京金泰律师事务所也表示:知识产权的准据法以请求保护地为准。如果是在中国网络上传播,除特殊情况外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境外平台视频内容的处理也涉及侵权。由于时间成本高,获取侵权线索成本高,国外网站起诉国内视频博主侵权案件很少。

视频版权保护

有必要规范平台滥用“避风港原则”

视频是受法律保护的,但也应该受法律约束。未经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作品的视频图像,进行剪辑拼接、配音、发表,不属于合理使用和合法使用的情形,是典型的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

孙玲律师表示,打击短视频侵权行为,不能因为短视频背后有更多的普通公民,就变相纵容。这对影视行业的健康生态极为不利。近年来,类似短视频侵权的现象愈演愈烈。一个重要原因是短视频平台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在短视频版权领域的乱象治理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平台在版权侵权过程中做了什么,应该做什么。有必要规范平台滥用“避风港原则”,完善短视频平台的注意义务。也可以借鉴国外保护视频版权的精神。以YouTube为例。当有人侵犯版权时,YouTube会严肃对待侵权行为,删除侵权视频。YouTube为此专门设立了版权条例。该条例规定了版权归属、签名不可侵犯、无关盈利动机、侵权处罚等详细条款。保护作者的版权,并且作者有权直接删除被侵权的视频内容。

同时,YouTube版权检测系统有一个复杂的算法,可以扫描每个上传的视频,并与类似的上传内容进行比较。即使两个视频的背景音乐相同,侵权者也可能会受到制裁,YouTube会将视频下线。有人研究过这个系统,说“这个系统的规模和执行速度是惊人的。它不是只处理几个视频,而是每天要处理100年左右新上传的视频;此外,他们会定期扫描网站上留下的所有视频。在对比那些100年之久的视频时,他们实际上是在和数据库中数百万的参考文献进行对比。就像每天有36000人盯着36000台显示器一样,没有停歇。”

回归法律角度,聊聊短视频剪辑侵权风波

YouTube视频因版权问题被删除后的提示页面

YouTube的版权政策是最严格的,许多原创视频创作者都从中受益。严厉的惩罚防止了侵权和盗版。显然,制定这样的制度对预防和保护侵权的效果是显著的,国外在这方面做得比我们好。

总之,在科技发达的信息时代,网民对视频内容的精细化、实时化要求越来越高。时间短、信息量大、更新快的短视频平台满足了网民的需求。而短视频门槛低,成本低,非常容易构成侵权。因此,短视频作者必须合法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明确短视频制作者与发布者之间、用户与平台之间的法律责任分配。只有这样,短视频这种新的信息形式才能走得更远,持续得更久,也才能防止部分企业垄断,促进影视行业环境的健康发展和影视新作品的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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