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八道集团(北八道集团董事长)

中新社上海10月27日电(记者李淑铮)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公开宣判被告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八道集团)、被告林青峰操纵证

中新社上海10月27日电(记者李淑铮)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公开宣判被告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八道集团)、被告林青峰操纵证券市场一案。

上海一中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对北八道集团罚款3亿元(人民币,下同);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林青峰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万元;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判处、李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1年7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00万元至20万元。

法院表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青峰系北八道集团实际控制人。2016年下半年以来,为在证券市场获取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林青峰指使被告人、李、何等人联系被告人等集资中介机构,以1:3至1:10的比例获取巨额资金和大量证券账户。其中,张定海向北八道集团及他人119个证券账户非法提供资金10.98亿余元。林青峰集中上述划拨资金及他人证券账户,连同北八道集团部分自有资金及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安排北八道集团及下属厦门游艇会有限公司的交易团队蔡永东、匡等为骨干,利用厦门、上海、昆明等地数百台电脑及未注册无线网卡等设备,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持续买卖股票或买卖股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2017年2月14日至3月30日,北八道集团使用333个证券账户,江阴银行持有的流通股数达到该证券同期实际流通总股数的30%以上。江阴银行连续33个交易日累计交易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交易量的30%以上。至同年5月9日,北八道集团控制的账户集团非法获利3.01亿余元。

上海市一中院认为,被告北八道集团及被告林青峰等7名直接责任人,伙同集资中介人张定海,集中其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操纵证券市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其行为均已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且情节特别严重。

综合全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上海一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早在2018年3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了三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案例之一是北八道集团通过配资操纵张家港银行、江阴银行等次新股。

当时证监会表示,拟对北八道集团处以无罚五的处罚,合计罚款约55亿元。罚款金额巨大,是证监会历史上最大的一笔罚单。(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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