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工伤能赔20万吗(九级工伤能赔20万吗)

九级工伤怎么赔偿?九级工伤严重吗?九级伤残属于法律规定的相对较轻的工伤伤残等级。一共十级,最重的1级,最轻的10级。但只要构成伤残,就比普通轻伤严重。九级工伤怎

九级工伤怎么赔偿?

九级工伤严重吗?

九级伤残属于法律规定的相对较轻的工伤伤残等级。一共十级,最重的1级,最轻的10级。但只要构成伤残,就比普通轻伤严重。

九级工伤怎么赔偿?

1.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挂号费、住院费、医药费、药费等。住院需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约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在紧急情况下,他们可以到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急救,脱离危险后及时转往协议医疗机构。在异地发生意外伤害,在外地医疗机构治疗的,应当经急救后转往本市约定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需要康复治疗的,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报经办机构确认。

在实践中应特别注意。为督促用人单位积极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社保机构不予支付,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但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工伤认定不服,进行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不影响社保基金支付该期间的工伤医疗费用。

2.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需要康复治疗的,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报经办机构确认。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3.带薪停工期间的工资。

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带薪休假。劳动者因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薪留职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重伤或特殊情况,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护理费用

护理费=护理人员工资×护理时间。家属护理费按家属实际工资计算;没有家属或者护工工资的,按照护理行业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护理的,按照护理行业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护理的,不再计算护理费。护理时间按住院时间计算,出院后医院或鉴定机构出具继续护理证明的,按证明上显示的继续护理时间计算。原则上护士人数为一人。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要求一人以上护理的,按照证明上显示的人数计算,但护士人数最多不得超过三人。

5.带薪停工期间的护理费用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带薪停工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单位派人陪护或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标准每月支付陪护费。对是否陪护有争议的,应当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标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停薪留职期-住院天数)× 40%。

6.生活护理费

因工负伤被鉴定为伤残,需要护理依赖的,应当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根据护理依赖程度确定,分为三级:一级不能自理,二级不能自理,三级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7.住院伙食补助

工伤职工受伤期间住院伙食补助费: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25元/天/人;其他地区:20元/天/人。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是我9个月的工资。

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人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当地政府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年限计算,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工伤五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八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患职业病的职工,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30%。

10.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年限计算,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五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6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减少20%;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发给百分之十。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2)具体费用按照《河南省工伤保险助理员目录》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一个组件式大腿假体的工伤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1600元,建议使用年限为3年;

(3)由工伤基金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持,以后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在发生后主张。

12.停工留薪期满至享受伤残津贴期间的工资。

从受伤之日起,最后伤残的前一天,乘以本人工资。

13.交通和住宿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住宿和伙食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1)市区交通补贴:20元/天/人。

(2)长途汽车、火车(硬卧或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及以下)和轮船(三等舱及以下)报销;如选择其他交通工具或特殊情况乘坐,需经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据实报销。

(3)食宿费用:按实际报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最高不超过150元/天/人,其他地区最高不超过120元/天/人。

(4)市内交通补贴和外出治疗工伤的住宿费报销日期为到达目的地之日起至办理入院手续之日止,随行人员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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