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100个表情符号含义(聊天表情包 微信)

表情符号也可能在法庭上被用作证据。图片来自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江苏高院”近日,#微信表情符号被写入判决书#并登上热搜,引发网友讨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数

表情符号成为“呈堂证供”,还能愉快地聊天吗?| 新京报快评表情符号也可能在法庭上被用作证据。图片来自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江苏高院”

近日,#微信表情符号被写入判决书#并登上热搜,引发网友讨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全国表情符号作为证据的案件共158件,其中2018年8件,2019年23件,2020年66件,2021年61件,增幅明显。

原来聊天时随便发出的表情符号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产生法律后果。

在相关判决中,聊天时发送一些表情符号,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同意对方的请求或者表达某种诉求。例如,在一起人身权利纠纷案件中,被告马某某因与原告刘某某发生矛盾,向对方发送多个“炸弹”表情符号。刘某某认为这是人身威胁,诉至法院。后来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和解。在一些“色情”刑事案件中,一些犯罪分子还用表情符号代替敏感词来表达隐喻意义,以逃避侦查,如妓女用“笑脸”,违禁药品用“糖果”“酒杯”。

表情符号在法庭上可以作为证据,那以后还能好好聊聊吗?事实上,目前一些社交通讯软件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信息传输软件,而是集语音、短信甚至支付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通讯系统。很多人通过社交软件谈生意、购物、借钱。特别是我国已经完成互联网实名登记制度,社交软件与自然人真实身份建立了一一对应关系。

根据《民法典》中合同编纂的基本原则,“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数据电文第一次进入受要约人的任何系统,视为到达时间”。因此,社交软件聊天中的“承诺”表情(如“可以”、“好的”或能真实表达当事人意思的相应表情符号)在进入系统后可能被视为“合同生效”的条件,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使用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原始载体包括手机、电脑或其他存储电子数据的电子设备。”明确微信聊天记录与微博、电子邮件、电子支付记录并列作为电子证据。

所以社交软件上的聊天记录作为电子证据,不是一般的口头聊天,而是书面记录,甚至可以直接转化为书面合同的一部分。当然,聊天记录和表情包的法律效力需要法院根据聊天的具体语境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来进行认定。

社交表情符号成为“法庭上给出的证据”,是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越来越数字化、网络化的结果。这是法定证据发展的必然,也是让证据规则跟上网络时代发展的需要。

表情符号成为“呈堂证供”,还能愉快地聊天吗?| 新京报快评不同平台的“微笑”表情符号。图片来自微信公众号“江苏高院”

但表情符号也有其特殊性,表达的意思不像文字那样清晰,容易形成歧义,需要司法机关结合应用场景和交易习惯做出很好的解释。也是一种“好”的表达。广州中院在一起仓库合同纠纷案中认为,表情符号是表达感情、情绪、思想的视觉形象,仅凭表情符号不能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承诺,故不认定当事人发出的“好”的表情为同意。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厦门中院认为,当事人发送的“好”表情符号应视为同意对方的请求。

当然,这种不同的理解不能简单地认为是“同案不同判”,而更有可能是法院根据聊天记录中的表达习惯、商业交易的一般规则、合同标的大小等因素做出的综合判断。

此外,向他人发送“炸弹”、“刀”等表情符号,也需要结合双方的身份关系、聊天的语境和受到威胁的现实情况,做出司法定性。

简而言之,我们的很多日常活动都转移到了互联网上,很多民事活动如委托、买卖、租赁等。都是在网上甚至社交平台上完成的。这些代表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聊天记录(包括表情符号)将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要迷信只有“书面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认为社交软件聊天就是“无话可说”。

此外,由于表情符号的含义可能有多种解读,在涉及切身利益的网络对话中(是否接受涨价、是否取消出售、是否出租),尽量避免使用表情符号,用明确的文字表达,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采写/柯贤(媒体人)

编辑/刘芸

校对/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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