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设计规范(油库设计规范2018啥时候施行)

石化企业安全隐患调查石化企业一直是消防监督的重点。随着各地复工复产步伐加快,加上近期气温回升,此类企业火灾风险加大。应急管理部近日部署各地消防救援部门,加大石化

石化企业安全隐患调查

油库设计规范(油库设计规范2018啥时候施行)插图

石化企业一直是消防监督的重点。随着各地复工复产步伐加快,加上近期气温回升,此类企业火灾风险加大。应急管理部近日部署各地消防救援部门,加大石化企业火灾隐患排查力度,确保企业安全运行。

6 .专项检查和监督的重点内容

近日,应急管理部召开视频会议,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监管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督导共有16项重点内容。

1.企业是否建立了生产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危险化学品储罐是否存在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随意更换储存介质等问题。

3、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阀切断阀、泄压系统和冷却设施是否完好并正常投用。

4.危险化学品罐区的温度、压力、液位、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报警和联锁系统是否投入使用,重要参数是否能远程传输和连续记录。

5.内浮顶罐运行过程中浮板是否落到底部。

6.涉及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7.构成一级和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能否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有毒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8.全压力液化烃储罐是否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配备注水措施?

9 .是否采用通用管道充装系统充装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液化气体。

10、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值班操作人员是否会熟练使用;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泡沫泵房是否正常运行。

11.有无油气罐区动火或无气体检测和作业许可证在受限空室内作业;是否使用未经培训的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的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是否有未经授权的机动车辆和外来人员进入罐区。

12、主次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正常投用,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处于正常投用状态。

13.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储存,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互禁物质混储现象。

14、应急预案是否切实有效,是否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总结改进。

15.储罐的防火间距和防火堤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剂储备是否满足救援需要。

16.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队伍是否组织实战训练和联合演练,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石化法规问答精选

问:油库设计采用的是《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还是《油库设计规范》GB?

答: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消防设计。

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石油库的设计。

石化企业有的油库设在企业内,有的辅助油库设在远离厂区或靠近码头的单独区域。所以要根据油库的特点来决定执行哪种编码。若油库远离工厂,独立位于一定区域内,且管理、控制和公用工程设施完备,则《油库设计规范》GB是合适的。如果辅助油库离工厂不远,并有人员管理、生产控制、供电、供水、消防设施等。根据工厂情况,适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需要注意的是,《石油库设计规范》GB第1.0.2条明确规定,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易燃、可燃液体储运设施:1。石油化工企业易燃、可燃液体储运设施;6.独立的液化烃储存库等。

问:为什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中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不同,如氧气、氯气、发烟硫酸、硝酸等。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中,表3中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乙类,而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乙类。

答:其实这两个标准和规范对上述材料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并不矛盾,只是分类方法不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中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包括助燃气体和氧化剂,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中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只对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但在文章说明表5的装置和单元火灾危险性分类示例中,空气体分离、氧气储罐群、硝酸装置、发烟硫酸磺化装置均属于乙类火灾危险性。因此,两个标准和规范是一致的。

问:什么是防火距离,什么是安全防护距离,什么时候用防火距离,什么时候用安全防护距离?

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术语第2.0.21条,防火间距:

防止燃烧建筑物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物,便于灭火间隔。安全防护距离是属于安全评价的一个术语。安全防护距离是危险化学品风险和事故后果分析、企业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周围防护目标人员安全等多种因素影响下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距离。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确定方法》(GB/T-2019)第3.4条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为了预防和减缓潜在事故(火灾、爆炸、中毒等)的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场外保护目标,装置、设施与保护目标之间设置的距离或风险控制线。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设施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2018),条款2.3保护目标: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发生事故时,现场以外可能发生人员伤亡的设施或场所。保护目标的分类。根据设施或场所实际使用的主要性质,保护目标分为高度敏感保护目标、重要保护目标和一般保护目标。综上所述,安全防护距离是指企业危险场所或部位与外部防护目标之间的距离。在外部安全评价中,危险设施与外部防护目标之间一般采用安全防护距离,企业与外部非防护目标之间以及企业内部一般采用防火距离。

问:液氨储罐群的内部防火设计和与外部设施的防火距离是否符合液化烃或乙类液体。

答:首先,根据危险源的特点和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确定项目采用的标准规范。本工程设计采用的标准为GB或GB。若执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2008(2018年版),根据该标准第6.3条附表6.3.3注2:液氨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应与液化烃储罐相同;第6.3.5条。全压和半冷冻液氨储罐的防火堤和隔墙与液化烃储罐的要求相同。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液氨储罐群的内部防火设计应与液化烃储罐相同。由于液氨的储存方式与液化烃相同,储罐群的内部布置要求相同,但液氨本身的火灾类别属于乙类,因此,储罐群的外部防火间距应按乙类储罐考虑。如果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2014(2018年版),根据规范第4.3.7条,液氢、液氨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根据本规范第4.4.1条可减少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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