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小区车位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

晚报齐鲁一点记者赵近日,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22年2月24日经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于202

晚报齐鲁一点记者赵

近日,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22年2月24日经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于2022年3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加,居住区停车位不足、停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很多小区甚至上演了业主和物业之间的“车位争夺战”。

新颁布的《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建设单位应当向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出售、出租、赠送。

车位限购、车库优先使用,破解小区停车难,济南这样干《条例》还规定,建设单位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在车位(库)平面图中载明各类规划车位(库)的数量、位置和面积,并在销售场所公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予以载明。建设单位向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出售、出租或者赠送规划停车位的,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或者另行签订合同;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登记。

《条例》规定,建设单位销售商品房时未明确并公示规划停车位(库)的数量、位置、面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如何保证小区停车位资源的公平分配?《条例》规定,停车位(车库)数量小于或者等于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数量的,一个业主最多可以购买、租赁或者赠送一个停车位;车位(车库)数量超过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数量的,一个业主可以多买一个或者赠送一个作为奖励。满足业主需求后仍有空的,建设单位可以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其他人使用,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目前济南部分小区的车位(车库)“只售不租”。买不起车位的业主只好在小区里“见缝插针”,有的甚至扎堆停在小区主干道上,不仅影响了小区的交通,也降低了业主的生活质量。

对此,《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车辆停放管理义务,加强巡查,及时督促违规停放的车辆驶离。

根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停车位(车库)应当先投入使用。车位(库)未充分利用的,不得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规划以外的其他车位。

小区规划的停车位占用业主所有的道路的,条例规定,占用业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的,由业主共同决定。车位使用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位(车库)租赁费价格等因素确定。

针对居住区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日益增多的情况,条例规定,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并根据业主大会授权提供充电服务。业主安装充电基础设施时,物业服务人应当配合业主或者其委托的施工单位,提供相关图纸和资料,并配合和协助现场勘察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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