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学院人事处(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信息)

辽宁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第二批)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

辽宁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

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目标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社会上就业和非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品行良好;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术条件,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辽宁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信息表》。

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当年博士后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应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申请人的资格或相关资格的计算日期为注册开始日期。海外高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由教育部认证。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可按规定予以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采取招聘考核方式。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大学人事处网站(rsc.lnu.edu.cn)发布。

(2)注册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本公司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将简历发送至邮箱((lnurcb@lnu.edu.cn)进行注册。

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材料,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审核主要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涉及的学历及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该考生资格。

(4)评估

评估通过学术评估和试讲进行。学术评价和试讲分别计分,每项总分100分。学术评价考生提供的所有科研成果均由校内用人单位进行评价,重点从研究方向、研究成果、成果创新性、专业基础和背景、科研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学术评价和打分。学业评价结束后,按岗位成绩排序,按照评价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试听人选;如果只有一个人应聘,只有学业评价80分以上的人才能进入试讲环节。

考试主要是评估和考察考生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考生可以自行选择题目,也可以按照规定的题目进行测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5)体检

试讲结束后,按照岗位评分排序。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中1:1的比例报学校研究批准后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大学人事处网站(rsc.lnu.edu.cn)公布。

参见《关于修订和: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录取和录用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在有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申请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试。

复试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试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6)调查

主管部门会同我单位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实地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和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通过审查的人被确定为被雇用的人。

(七)宣传和就业

考生信息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大学人事处网站(rsc.ln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问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问的,我单位将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首次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动词 (verb的缩写)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律严明,公正无私。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不及物动词其他人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上网卡等。出现在社会上与本次招聘无关。请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2.从报名到拟聘用人员公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期间,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公司联系。因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3.招聘期间,未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考察期间,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空缺的,不予递补。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七、有关文件未尽事宜。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大学所有。

报名电话:024-62602006

监督电话:024-62202395

附件:辽宁大学2021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第二批)

辽宁医学院人事处(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信息)插图

辽宁大学

2021年9月30日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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