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日向友好小学(潍坊市日向友好学校语文老师)

记者秦国玲7月6日,潍坊市教育局奎文分局发布公告,明确了2022年奎文区公办中小学的学区划分、招生批次、招生咨询电话。招生范围小学招生范围为实际居住在奎文区的奎

记者秦国玲

7月6日,潍坊市教育局奎文分局发布公告,明确了2022年奎文区公办中小学的学区划分、招生批次、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范围

小学招生范围为实际居住在奎文区的奎文户籍或非奎文户籍儿童(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初中招生范围为奎文户籍或实际居住在奎文区的2022届小学毕业生。

公立学校招生

(一)招生方法

1.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进行入学登记。

公办学校根据奎文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户籍和房产(房屋用途必须是“居住”,下同)向符合招生计划中相应条件的新生分批分配学位。学位不足时,在同一批次内,由区教体局按照在奎文区落户时间、购买时间、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开始时间、租住时间的顺序统筹安排。对于未按时办理学位且符合奎文区录取条件的新生,由区教体局根据区内剩余学位统筹安排。学位分配批次及对应条件如下:

第一批:新生具有奎文户籍(至少与其监护人同一户籍,下同)。新生或监护人在招生区域有房产,注册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根据相关优惠政策,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因公牺牲的公安英模和伤残警察、潍坊市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潍坊市在职消防员(含入职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含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行业领军人物、泰山学者、杜源行业领军人物、 杜源学者)等依法属于优抚对象的子女,在奎文区已申报选择或引进全日制的,本着尊重本人意愿、就近方便的原则,确定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纳入第一批学位分配范围。

第二批:新生具有奎文户籍,新生或监护人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在招生区域,但房产与户籍地址不一致。

第三批:新生具有奎文户籍,且监护人名下在潍坊市城区(含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辛、经济、霞山、滨海,下同)无房产,在招生区域连续居住且分开居住(以住建部门备案为准,下同)。

第四批:非奎文户籍新生,新生或监护人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在招生区域。

第五批:非奎文户籍新生,新生及其监护人在潍坊市无房产,在招生区域内连续、单独租房居住(2022年1月1日前备案)。至少有一名监护人在奎文区合法稳定就业。

2.中小学都深谙培养对口招生之道。

为增强衔接培养小学的有效性,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实行小学直升,同时探索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协调发展社区进行小学对口招生。

(1)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潍坊十中、于颖学校、育才学校、育华学校、卧龙学校、明德学校、南苑学校直接升入初中,小学毕业生申请升入初中时可直接安排学位;不报考我校直接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他符合录取条件的初中学历。如果有富余学位,可以接收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其他学校的小学毕业生。

(2)区域化协同发展社区对口招生。盛小学、中新双语学校毕业生可自愿报考明德初级中学学位。金宝实验小学毕业生可自愿报考育华学校初中学位。先锋小学毕业生可自愿报考卧龙学校初中学位。孙嘉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申请育才学校的初中学位。潍州路小学、枣春园小学、德信现代小学、区实验小学的毕业生可自愿申请潍坊市第十中学初中学位。潍州湖小学、潍州实验小学、幸福街小学、樱桃园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申请新华中学于颖校区初中学位。

3.在坚持划片招生、一个孩子不择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多个孩子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同一监护人有子女在奎文区公办学校就读,其他子女申请在同一学校同一地段就读的,第二个子女享受同类情况优先协调政策,第三个子女享受直接安排。监护人在7月17日前通过子女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审核和学位情况进行协调。具体申请方式请咨询子女学校。

(二)工作流程安排

1.信息收集(7月6日-7月17日)。新生儿监护人注册登录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4月份,通过服务平台采集的信息不需要修改,不需要重复采集。所需材料见附件1。

2.病情回顾(7月6日-7月17日)。学校通过服务平台,对新监护人提交的学生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并反馈结果。

3.学位申请(7月11日-7月17日)。新监护人根据审核通过的信息,结合各学区划分和入学条件,在服务平台提交入学申请。各学区划分见附件2。

4.学位分配(7月18日-7月28日)。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名额,对符合条件的新生分批分配学位,通过服务平台发放录取通知书。

5.信息公示(7月30日)。新生入学信息将在校务公示栏公示。

6.录取确认(8月20日前)。拿着新生服务平台的电子录取通知书去学校。如果你没有按时完成,你将不再保留学校的学位。

7.阳光分班(8月25日前)。各学校利用服务平台的排课模块进行均衡排课和阳光排课。

(3)新入学的公立学校

1.中新双语学校、金宝实验小学转制为公办学校,中新双语学校初中部划归明德学校,转入公办学校后实行划片招生。

2.南苑学校恢复初中,2022年开始划片招生。

3.潍坊市奎文中学(暂定名,位于文化路南端,吉焦铁路以北)正在建设中。将于2022年提前招生。初中将借用鲍彤街的校舍,小学将借用樱桃园的校舍。学校建成投入使用后,将迁至新学校。

(4)缓冲设置

为缓解部分学校的学位压力,更好地满足就近入学需求,按照当年就近、公平、有效的原则,2022年为相关学校设立入学缓冲区。对于有缓冲区的学校,在满足本校招生区域需求的前提下,剩余学位可在缓冲区内招收符合条件的新生。当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进行学位批量分配(同批次学位不足时,按照在奎文区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起始时间、租房时间的顺序)。未取得学位者仍在原地区就读。

(五)其他资料。

1.奎文区体校2022年继续面向全区招生。招生计划列入新华中学招生计划。学校将制定具体的招生条件和办法,经区教体局审核后实施。

2.根据2022级新生收集的数据,潍坊日向咲友谊学校、樱花小学、于颖学校、潍坊十中、潍坊实验小学、育才学校、孙嘉小学、早春园小学、文光中学等,招生区域有大量适龄学生入学,学校学位紧张。超过学校学位数未取得学位的新生,由区教体局安排到相对就近的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私立学校招生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的要求,结合奎文区实际情况,德润学校、圣卓实验学校将于2022年暂停招收民办补习学生。

确保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1)随他们一起迁移的儿童

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优先选择公办学校,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结合学校学位等因素,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的父母可以同时在户籍所在地登记。

(2)残疾儿童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时间与普通中小学相同。

2.该地区的视障儿童在潍坊盲人学校注册;听障儿童在潍坊聋哑学校注册。符合上述条件和范围的儿童,以及计划在市直初中招生范围内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家长请带孩子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7月10日上午,潍坊市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市聋哑学校),带孩子的残疾证、户口簿、现有体检资料、医院病历(智障儿童、自闭症儿童携带近半年智力测验、生活能力评估等资料);电话:8332662)进行入学评估。

3.在奎文区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适龄(起始年级原则上不超过9周岁)智障、自闭症、残疾儿童。家长于7月11日上午持适龄儿童残疾证、户口簿、房产证、现有体检资料、住院病历(智障儿童提供近半年智力检测、生活能力评估等资料);随孩子提供居住证、居住和就业证明),带孩子到奎文区辅读学校(地址:四平路玉清东街路口向北100米,阳光假日向西200米;联系电话:6036206/15169544901)。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确认,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就读(送教)的具体学校。普通中小学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可以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对有学习能力但不能上学的残疾儿童,奎文区中学提供上门教育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按要求进行注册。

加强招生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区教体局负责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带班制和教职工岗位责任制,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学校要认真梳理招生工作风险点,形成风险清单,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建立招生重要事项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向区教体局报告相关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事件。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学校招生计划须经区教体局批准后方可下达执行。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进行招生宣传。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公布的招生地区或范围进行入学登记,不得擅自通过笔试、面试、面试、考察或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通过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招生;不允许“特长生”招生;所有学校不得跨地区、跨范围招生,严禁接收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起始年级的班级规模。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同时,也要合理预留休学人员的复学程度。

(3)着力提升教育惠民服务水平。区教体局通过“奎文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招生政策,并设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6036016、监督电话6036999,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学校应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新闻媒体、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张贴在学校和社区的海报、学校和公园的入学解读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做好招生政策咨询和解答服务,引导家长做好招生工作。实施一站式招生工作,推行“零证明”招生,通过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对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实行一站式招生申请;符合大数据核查条件的适龄儿童可申请“零证明”。各学校要在秋季开学前设计一门迎新课,新班主任、教师、家长、学生要建立双向对接机制,引导学生提前熟悉校园生活和课程安排。

(4)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加强新生学籍注册管理,根据招生报到结果按时注册师范生。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学校招生范围的学生、未经批准擅自招生的学生、未通过服务平台报名的学生,不予录取。学生不注册入学或不上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严禁急于登记学籍、遗漏建立学籍、脱离本人学籍、空挂学籍、超计划在民办学校建立学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严禁学校和教师出卖或故意泄露学生和家长的信息。

(5)做好学校辍学控制工作。区教体局加强部门联动协商,完善退学联合劝导机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入学或者辍学,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继续严查、严厉查处以“国学班”、“经典诵读班”、“私塾”替代义务教育的社会培训机构非法办学行为。

奎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7月6日至7月17日通过服务平台提交延期入学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入学。

(六)其他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及时纠正并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奎文区2022年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材料清单

符合“零认证”条件的可通过快速通道采集信息,其余信息需提供如下:

潍坊市日向友好小学(潍坊市日向友好学校语文老师)插图相关材料的描述

1.2022年1月1日前取得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户口簿落户时间、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等其他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7日。

2.户籍在非直系亲属家中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在集体户的,需提供集体户口本单页(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本单页复印件)和监护人在单位工作的证明,否则不作为入学依据。

3.奎文户籍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市无房产,现与监护人及爷爷奶奶在奎文区共同居住并拥有同一户籍。可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入学,视为具备第一批条件。

4.奎文新户籍的监护人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房产,新户籍地址与新户籍相同,新户籍地址与房产相同,新户籍及监护人在潍坊市无其他房产。作为房产共有人的监护人为独生子女的,可按共有房产进行入学登记,视同具备第一批条件。

5.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原房产因旧村改造等原因被征收,产权调换的,可在原居住地或搬迁居住地申请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条件;选择在奎文区暂住地学校就读的,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的学位统筹安排。同时应提供拆迁协议。

6.非住宅房地产(如写字楼、商铺等。)和未实际入住的房产(包括期房)不作为录取依据。除新出生监护人夫妻共有财产和第四条所列情形外,其他共有财产不作为认定依据。房屋已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房屋质量保证书;因房产抵押贷款等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住建部门公章或银行抵押贷款章。城中村房产改造,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街道确认;其他购房者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没有购房合同的,提供村委会证明,街道确认)。

7.同一上学期间,只允许同一租住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城中村房产改造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由社区出具租赁证明并由街道确认(出租人、承租人、房屋位置、租住起止时间等。),而且要学校现场核实。

奎文区2022年公办普通中小学分区及招生批次

潍坊市日向友好小学(潍坊市日向友好学校语文老师)插图(1)潍坊市日向友好小学(潍坊市日向友好学校语文老师)插图(2)潍坊市日向友好小学(潍坊市日向友好学校语文老师)插图(3)潍坊市日向友好小学(潍坊市日向友好学校语文老师)插图(4)潍坊市日向友好小学(潍坊市日向友好学校语文老师)插图(5)潍坊市日向友好小学(潍坊市日向友好学校语文老师)插图(6)潍坊市日向友好小学(潍坊市日向友好学校语文老师)插图(7)潍坊市日向友好小学(潍坊市日向友好学校语文老师)插图(8)潍坊市日向友好小学(潍坊市日向友好学校语文老师)插图(9)

奎文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奎文区2022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潍坊市日向友好小学(潍坊市日向友好学校语文老师)插图(10)潍坊市日向友好小学(潍坊市日向友好学校语文老师)插图(11)潍坊市日向友好小学(潍坊市日向友好学校语文老师)插图(12)

2022年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登录方式2022年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家长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入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2.手机网址:https://wfkwedu.wfgx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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