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刺客列传(史记荆轲列传原文及翻译)

《史记》末司马迁曰:“作义之榜样,不可丧己,立功天下知,立传七十。”这就说出了作者为历史人物写传记的原则,要求这位大师的传记要么能匡扶正义,要么在当时立功,要么

《史记》末司马迁曰:“作义之榜样,不可丧己,立功天下知,立传七十。”这就说出了作者为历史人物写传记的原则,要求这位大师的传记要么能匡扶正义,要么在当时立功,要么在后世赫赫有名。《史记》列传中有范睢、李斯为大臣,有颜回、庄子为守道而不仕。既有武艺高超的蒙恬、韩信,也有文章精彩的屈原、贾生。这里不仅有传说中的伯夷舒淇,还有与太史公交游的李陵和孔安国。

其中,《刺客列传》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传记。这部传记包括五个刺客:曹沫,颛顼,玉让,聂政和荆轲。时间跨度很长,从春秋初期的曹沫到战国后期的荆轲,间隔差不多五百年。这部传记被放在《吕不韦传》和《李斯传》中间,可见太史公打算写的其实是《荆轲传》,因为只有荆轲恰好生活在吕不韦和李斯之间。因为事情是相似的,曹沫和其他人的故事被追溯。其实荆轲是整个传记的灵魂,太史公愿意为荆轲写传记是有深层原因的。

史记刺客列传(史记荆轲列传原文及翻译)插图

荆轲刺秦王皇帝和刺客

《刺客列传》的内容并不完全真实。在司马迁的《刺客列传》中,曹沫的事迹不可信,颛顼的名字可疑,毓让的行为有争议,聂政和荆轲将太史公的个人感情置于其中。

《春秋》、《左传》、《国语》中没有曹沫劫持齐桓公的记载。对于当年发生的事,春秋只写了“冬天,行会如日中天,联盟与柯。”《左传》又说:“冬与克结盟,始平。”就几笔。《刺客列传》对这个联盟的内容有详细的记述。据说鲁庄公和齐桓公与虞翻结盟,前者准备向后者割地求和。曹璐·莫突然用匕首劫持了齐桓公,威胁他归还被侵占的土地。无奈之下,齐桓公被迫同意了他的要求。曹沫放下他的匕首,从祭坛回到他的大臣们站立的地方。他的脸色不变,非常冷静。会后,齐桓公想违背诺言,拒绝归还土地,最终因管仲的劝阻而作罢。因此,采取非常手段,成功收复了鲁国失地。

曹沫犯了以下罪行,劫持官员为医生,这不符合周朝的价值观。用《左传》的话说,就是“非礼”。而司马迁却对劫持联盟的做法大加赞赏,认为曹沫为国家做出了贡献。不管他的评价是否正确,从事实上看,《刺客列传》中的记载是不可靠的。

史记刺客列传(史记荆轲列传原文及翻译)插图(1)

曹沫劫桓公曹沫抢了桓公。

在《史记》之前,被劫的故事散见于《管子》、《鲁春秋》和《荀子》中。《管子·大夼》中说,齐桓公不听管仲的劝告,悍然发动了对鲁国的侵略战争,迫使鲁庄公同意割地求和,双方同意与虞姬结盟。鲁要求结盟,双方都不佩带武器,同意了。关告诫:“是人,要强避之,不能自讨苦吃。”桓不听。结果联盟的时候,鲁庄公和曹刿偷偷带着武器上了神坛,《管子》写道:

”(鲁庄公拔剑)....................................................................................................................................................................关,拔剑走在两个台阶之间,说:“第二个君主会改变地图,但没有人会前进!”管仲曰:‘君与地,以文为例。’(齐)桓公出人意料地答应回文莱。"

可见,真正的劫持者应该是刺客鲁庄公。所谓的曹沫,其实应该是那个说“肉食者轻蔑”的曹刿。鲁《春秋贵信》中的记载与《管子》中的记载基本一致,只是把写成了,并补充说,在团拜会前,对鲁庄公说:“听臣之言,国将辽阔,体将快乐。”可以看出,劫持齐桓公的阴谋是由曹倩策划的。《吕氏春秋》也写道:“庄公和曹刚都是坛上怀剑。庄公战桓公左,拔剑右,担此重任。”由此可见,劫持的人确实是鲁庄公最亲近的人,而作为主谋,在执行计划时只起到了掩护的作用。这就是为什么《荀子·知望篇》说:“桓公在芦庄被劫”,而不是“在曹倩被劫”。

这个故事在《公羊传》中变得模糊不清,只说“庄生坛筑,曹子带剑随。”没有具体描述谁劫持了齐桓公,曹刿或曹倩也被写成了一个模糊的“曹子”。汉代司马迁在《刺客列传》中把“曹子”说成是曹沫,然后把劫持齐桓公的人从鲁庄公改为曹沫,这与《管子》、《吕氏春秋》、《荀子》相矛盾。所以《刺客列传》里的说法不可信。

史记刺客列传(史记荆轲列传原文及翻译)插图(2)

鲁庄公才是真正的刺客庄公才是真正的刺客。

于让遇刺是否可取?第二刺客颛顼,在《左传》中被称为“大圣”,关于他的刺客列传都是以《左传》为蓝本,所以更可信。

第三个刺客是余让,他在《吕氏春秋》中多次被视为谢恩之人,《不侵》说:“贤主必知秀才,所以秀才竭力声辩,而不惜受苦。玉让和龚都有些尴尬。”《刺客列传》中关于毓让的故事,取材于《吕氏春秋》中的不侵、序、倚君。其中,倚天王写道,玉让与妻子谈话时,直接称谥号为赵襄子。那时祥子还活着,所以玉让不能这样叫他。《刺客列传》在抄袭这段话时未能做出更正。

在《刺客列传》中,司马迁延续了《吕氏春秋》对豫让的评价,视其为为知己而死的忠臣。毓让虽然没有完成自杀的任务,但他的心愿已经实现,抱负已经彰显,并且受到赵国之尊重和同情。

然而,韩非子并不认同玉让的做法。他在《奸、抢、杀群臣》中说,豫让不能像管仲、商鞅那样使人掌握神功的程度,也不能带领皇室的人稳固自己的国家。智伯骄奢淫逸的时候,玉让不说话,劝诫他改正错误;三晋反攻智伯时,玉让不领兵御敌,战死沙场。智伯被赵襄子杀了,把他的头当尿壶后,玉让感叹“士为知己者死,妇能自言。”所以他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为智伯报仇。然而智伯已经死了,即使刺杀成功,也无济于事,所以韩非子说:

“(玉让)虽有残刑以主之名杀人,但对智伯无益。我在此,天下之主以为我忠高。”

史记刺客列传(史记荆轲列传原文及翻译)插图(3)

豫让是无用的忠臣玉让是个没用的忠臣。

聂政和荆轲寄托了太史公的个人感情。司马迁写《刺客列传》的目的,其实是为了写荆轲的传记。在荆轲之前,有一个人的事迹非常相似,那就是聂政。

聂政受到颜仲子的礼遇,很感激他。他想帮他报仇。因为母亲还在,他一次又一次推迟暗杀。老母亲去世后,聂哀叹自己不过是个市井之人,颜仲子是你的掌上明珠,却毫不犹豫地给了我很多钱。如今老母亲去世,她已无后顾之忧,将来要“为知己用之”。于是聂政单枪匹马,持剑直入祥符,将夏磊刺死。刺杀成功后,为了不连累妹妹,聂政决定藏起自己的皮,剖开肠子死去。

荆轲与相似,是个普通人,但燕王丹尊他为上卿,骑着车的美女为所欲为,只求荆轲入关刺秦,保卫燕国。荆轲知道这是一个一去不复返的任务,所以推迟了两年。直到秦国灭了赵国,有燕国之危,才从萧刺秦。与聂政相反,荆轲没有完成刺杀任务。他想效仿鲁庄公和曹刿,劫持秦王,迫使他归还被侵占的土地。结果他意外逃脱,被秦王用剑杀死。但是,太史公不以成败论英雄。公孙济公听了荆轲的故事后感叹:“从曹沫到荆轲,有五个人,其意义不是成功就是不成功。但他们的目的相当明显,不欺其志,所以名留后世。真丢人!”认为五刺客中,曹沫、颛顼、聂政刺杀成功,豫让、荆轲刺杀失败,但都“不欺其志,名留后世”;尤其是聂政和荆轲,虽然输了11%,但都是为知己而死,这份情谊让太史公非常感动。

史记刺客列传(史记荆轲列传原文及翻译)插图(4)

司马迁为什么要给刺客单独列传?

太史公在《刺客列传》的最后,写到了第六个刺客——荆轲的朋友高建礼遇刺的事。高建礼经常和荆轲在市场喝酒。其中一个打着拍子,放着音乐,另一个大声唱着,颇有山和流水的感觉。荆轲被杀后,以前的朋友都散了,只有高建礼改了名字,让他听说了秦始皇。知道了秦始皇的高剑礼和荆轲的关系,赦免了他,但只是弄瞎了他的眼睛,仍然让他在身边奏乐。高建礼本来已经可以享尽荣华富贵,但为了友情,他还是选择了为荆轲报仇。有一次,他把引线藏在楼里,一边放音乐,一边在秦始皇那里砸楼。可惜他没能击中,高建礼因为刺杀失败而被杀。

第六刺客的故事,揭示了太史公写《刺客列传》的缘由。原来他在这本传记中寄托了自己的感情,通过记录刺客的故事,歌颂了“士为知己者死”的友情。在《报任安舒》中,司马迁强调了“士为友,女为自重”的信念。他说,虽然他和李玲来自同一个家庭,但他们“并不总是好朋友”,他们“彼此不同”。他们不是同一个党,从来没有一起好好喝酒狂欢过。我为李陵求情,只是因为我忠于我主,仗义执言,而不是因为我任人唯亲。反而被诬蔑为帮助李陵游说蒙混过关,为此锒铛入狱。

入狱后,司马迁感受到了人情冷暖的现实,朋友们纷纷插话,争相与他划清界限。当时的情况真的是“经济上的赏赐不足以自我救赎,亲友之间的情谊不是一句话”,让他以囚徒的身份面对虎狼般残暴的官员,最后遭受了最严重、最屈辱的阉割,“笑傲天下”。

于是,太史公在对比了古人的情谊和当今世界的惨淡局面后,义愤填膺地写下了刺客列传,歌颂那些被人们鄙视、辱骂、诽谤的刺客。在太史公看来,刺客还是知道“士为知己者死”,而那些虚伪的伪君子甚至不如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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