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郑州市职称评审)

10月9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河南省人社厅近日下发《河南省人社厅关于2019年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10月9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河南省人社厅近日下发《河南省人社厅关于2019年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限制。推行职称申报推荐信用承诺制,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无纸化评审和电子证书管理,试行电子证书。另外,为了鼓励推荐特别优秀的教师,我们决定在过去国家批准人数的基础上再推荐30%左右。

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

《通知》明确,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方面的限制。会被进一步打破。从2019年起,在河南工作满6个月并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豫单位和省外分支机构在河南注册)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职称评定。

委托人员,报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总部人事部门或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具有委托资格的部门,经批准后可参加我省高级职称评审。我省没有相应职称评审权的地区和单位,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委托经备案核准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级职称。独立评价单位应自行出具委托评价函,进行委托评价。

此外,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规定,“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职称评定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系列会计从2019年起不再执行评聘分离政策。实行综合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申报年度评审计划,按程序备案并网上公示,严格按照已备案并公示的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推荐职称评审。

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度。

2019年起,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度。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必须作出诚信承诺。申请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请审核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隐瞒,你是有责任的,愿意接受处罚。”用人单位承诺:“在职称申报和推荐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确保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推荐人选为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和应聘审核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应聘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隐瞒,愿意承担责任,接受处罚。”

申请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职称,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是违反诚信承诺制度的;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未按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职称或超评审计划申报职称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程序推荐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者隐瞒的;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和规定的情形。对上述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撤销其已获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定和诚信建设档案。

加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信息化建设

今年7月2日,我省正式启动基于互联网的河南省职称信息平台。2019年起,我省通过职称信息平台申报评定职称,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无纸化评定和电子证书管理,提高了职称信息化水平。

(1)网上申报。今年全省所有职称(含职称自评单位)评审、鉴定、答辩、评定均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

具体的报告流程策略是:

1.用人单位与省辖市、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联系,建立单位账户,上传材料,审核合格;

2.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管理员登录平台,在“人事管理→公司人事管理”中添加申请人信息,创建申请人账号;

3.申请人登录http://218.28.8.34:8084/zcsb/,或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栏“职称评定”→河南职称网→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请人登录。用户名是他的身份证号,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号的后六位。修改密码后,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和相关信息。

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郑企业,联系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单位户口;经省卫生健康委批准的民营医疗机构,联系省卫生健康委申请单位账号。

受国家部委、央企或外省委托,考评员可线下申请,但不通过职称信息平台。

(2)在线审计。职称资格考试不提交纸质材料,实行网上申请、网上考试。

1.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公布的“申报审核时间”包括职称申报、各级评审委员会承担审核的部门的审核时间。请遵守,按时申报审核,逾期不予受理。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和审核时间由各地各单位公布,并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除独立评价单位外,按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有条件申报、限时申报、非逐级申报(包括越级申报、无职称直接申报)等。)、委托评审、免试业务等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应先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最终资格认定(其中,非事业单位项目

3.申报高级职称的,聘期计算至当年9月底。例如,有聘用要求的系列,今年申请高级职称,聘期要求为5年的,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2014年9月30日前聘用。若雇佣期不同,则依次类推。

4.获取申请人提交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项等)的截止时间。)是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3)试行无纸化评价。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应实行无纸化评审。确需提交纸质业绩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承担部门自行要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今年是否实行无纸化评审,由各地各单位自主决定,并告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试行电子证书。2019年起,我省开展职称评审、评聘、答辩、评定工作,在发放纸质证书的同时,发放电子证书。各地各单位要主动咨询当地大数据局,积极推进职称证书电子化。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推荐优秀老师,推荐数会涨30%!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组织实施工作,并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职称改革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做好推荐和评价工作,做好高级教师推荐和评价工作。

为鼓励推荐特别优秀的教师,决定将国家批准的教师人数(261人)比过去增加30%左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务教育处参照当地教师规模、整体教育教学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推荐人数。

推荐和评价的原则。《通知》明确,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制定科学的推荐办法,精心组织职称申报和推荐工作。要坚持以德为先,认真推荐师德高尚、教学技能精湛、教育教学成绩突出、为基础教育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育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得到同行认可的教育教学专家。要坚持有利于一线教师的原则,在学校和教学科研机构中担任行政领导(主任、副主任)职务的,不超过当地推荐总人数的20%。

通知中的其他相关问题及说明

(1)关于转换系列的声明。专业人员转岗的,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以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取得现任工作业绩。他们可以申请同级调动,获得与现任职务一致的职称。转专业后,申请更高一级职称。调任前后同级职称的任期可连续计算,绩效结果予以认可。但成绩应与现专业一致或相近,转专业后应取得新的成绩。

(二)对有突出表现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申请和评价。根据国家“申报者一般应按职称等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定”的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符合相应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破格申报职称,申报本级以上职称,也可以不申报职称直接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对上述人员按照相应系列的破格评价条件进行评价,其中对无职称直接申报的人员,主要评价其近五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

(3)职业资格考试答辩。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20号),已取得工程领域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正在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的,应当按照评审认定的程序参加相关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面试和答辩,并注重对其工作经历和相关业绩的考核。申请人从河南职称网下载填写《职业资格答辩评审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报名表》,扫描上传职称信息平台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按照文件要求参加面试答辩。

(4)关于职业高中教师职称的申请。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职业高中教师职称将并入新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为做好制度衔接,今年的职高教师仍按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职称。自2020年起,职业高中教师按中等职业学校职称系列申报职称。原被评定为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高中教师,可直接申报中等职业学校职称系列中的高级职称,无需转评。

(五)关于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业设置的调整。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和工作需要,将医疗管理、知识产权专业调整为河南省工程系列市场监管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电力、化工专业调整为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新增建筑保护专业暂由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上述专业评审条件暂按《河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职〔2008〕22号)执行。组建河南省工程系列机械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河南省电气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河南省经济系列人力资源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6)关于优化初级职称评定方法。2020年1月1日起,初级职称全部实行初评、初试或初评,不再组织评审。初聘和评职称都是网上办理。

(七)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八)本通知未提及的相关职称政策,按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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