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静案到底是啥情况()

新京报讯据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0年11月17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白静申请没收贪污违法所得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裁定没收物极有可能

新京报讯据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0年11月17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白静申请没收贪污违法所得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裁定没收物极有可能属于白静以违法所得购买的9套房屋。

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白静涉嫌于2008年至2011年间,利用其担任中国农业银行投资业务部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与他人操纵债券交易,套取国有资金并转移至其实际控制的公司,非法获利人民币2亿余元。后来,白静用人民币1.6亿余元在北京和海南省三亚市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其亲属名下。白静于2013年7月31日潜逃出境,被通缉一年多,却没有到案。检察机关根据证据和查封情况,申请没收9套房屋,购房款1.4亿余元。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白静犯贪污罪,潜逃境外,被通缉一年后仍不来投案。检察机关申请没收的9套房屋极有可能来自白静贪污犯罪所得的购买国有资金,依法应当通过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予以没收。法院遂作出上述裁定。

NPC人大代表、CPPCC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编辑贾聪聪

来源: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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